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的下列人员可作为单身申请人提出申请:
(一)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员
(二)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三)未婚人员。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
(二)已拥有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
(三)已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过房产的。以上是有关海口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