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临时工属于雇佣劳动,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既然雇佣关系成立了,医药费也应该老板承担。 如果老板不履行责任,可以按雇佣关系去,要有一些证据,比如其他工友的证言,以及伤残鉴定。鉴定的话到以后,由委托鉴定或者请律师,律师也可以委托鉴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要注意的是: 第
一、临时工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因为临时工属于雇佣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关系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第
二、临时工也不属于农民工。农民工是指从农村出来的,然后在城市里具有相对来说有比较稳定的工作,每个月有固定的工资,拿相应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