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用地证明文件;
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5、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二、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恩平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三、办理期限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没有说明的为一式一份,属复印件的需携备原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