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承包高速公路服务区又称“民建民有民营服务区”。这种模式市场化比较彻底,政府可以不花一分钱,直接对服务区的建设经营进行配套招标,吸引民间投资,进行建设与经营,在一定年限后(一般为20年),官方将服务区收为国有,经营业主退出。这样既不占用财政经费,又有效调动了民资对高速公路的兴趣,同时由于资产在经营期限内归经营者所有,也会得到妥善维护与发展,实现了效益与资产保值“两手硬”。中国高速公路服务区一般都以50公里为标准间距设置,在进行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时一般采取成对设置的方法,即道路两侧各设1处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同义词高速公路服务站,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全国高速公路服务站,高速公路服务枢纽,全国高速公路服务服务枢纽。早期高速公路服务区都是由交通厅或交通厅委托的高速公路建设部门投资建设,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进行经营管理的。但是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体制的不断发展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经营与管理已经有了几个典型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