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问: 经过:最初我小叔摊的地,记在我爷爷名下,但我小叔在外做生意一直不种地,我父亲就接了下来,并且承担一切公粮及出工(当时还有挖河渠等义务工,按土地面积摊派)。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我父亲签的字。有合同在手。我小叔也没有任何意见。小叔的户口也已经迁出外省。 现在农村土地开始确权,小叔回来向我们要地。 问题:
1、他有权力回来要地么他早就已经迁走了,
2、我们手里有承包合同,但是村里的记账是很久前的没有更正名字,还记在我爷爷名下,我爷爷已经去世了,这种情况承包合同和村里记账那个具有法律效用
3、这地我们有权要么,怎么反驳叔叔 答: 你们是一家子,法律会调解,尽量让你们协商处理 你说的账本如果是分地时的,那么就得以以后的备案为准 除非他以前表示放弃了,你们才有权利要,即便这样你们也能考虑亲情做出选择,政府依法处理估计不会支持你叔叔 问: 农村集体土地对于已经迁户很久的人还有权利么 他以前确实明确表示不要了我父亲才接手的并承担了所有义务(就是说我父亲除了要承担自己一家的出工,还要再承担他们一家的出工(挖河渠、沟道),土地承包合同也在我们手里 我们也不是想占便宜,关键是他现在明确表示他把地收回来以后不给我们种了。想卖给别人 答: 理论上没有户口就没有权利了,至于政府怎么安排完全是政府依法处理的事,任何群众干涉不着。他要回来想卖,你们就不给他,他卖不成早晚就自动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