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根据《劳动法》限定,公司和工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限定履行交费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限定交费,工人认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投诉,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置,也能够向法院诉讼。
2、《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限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量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责令限期交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百般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交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金。
3、如果公司不帮员工参保,在员工工作期间,如若发生工伤,公司将要濒临很赔偿。如果员工染病,找单位报销,单位也不能拒却。说一个朋友公司的真实案例:有个员工入职(该员工本身有心脏病,员工掩瞒)时,跟公司人事部提议不参加社保,并说在家乡参保了,人事部也真的无帮该员工参保。然后该员工入职不到二个月,心脏病突发住院,住院期间一切花费都得由单位支付,谁叫单位不帮他买社保。然后出院后,公司辞掉他,他同样要求要公司赔偿他薪水签协议才去职。结果就是这名员工入职不到二个月,公司总共为他支发生好几万。你说公司愿意承受这样的开支吗如果参加了社保,公司最多只是尽人道主义,给点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