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双凤的郏先生向本报反映,最近家里有老人过世,留下一张存折,内有几百元钱款,家属本想凭死亡证明和存折直接把钱取出来,但被告知要先办理继承权的公证,而且公证费最低200元。对此,郏先生觉得银行的这种规定“不太人性化”。郏先生告诉媒体,老人去世后,户籍信息和身份证注销了,其生前在银行的一笔存款取不了。“其实这笔钱也不多,是老人生前住院时人社局报销的部分医药费。但哪知道领这一小笔钱却要公证,不但麻烦,还要缴纳公证费。”事实上,这种遭遇绝非个案。现实中,遗产继承公证光是材料准备就已较为繁琐,再加上公证费,足以吓退不少小额遗产的继承者,小额遗产取款公证难已成普遍现象。随后,媒体咨询了公证机构,得知当事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家人要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持存折、户口本、相关人员身份证、有权开具证明单位的继承人证明,根据公证处的审查核实,来确定继承权,最好列出其他遗产清单,一起办理继承权公证。而且财产继承公证需要按受益金额的2%收取费用,最低收取200元。银行工作人员则解释,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在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或配偶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如果公证后有若干个继承人的话,还需每人持身份证均到场才能办理。他介绍,近年来涉及遗产继承的纠纷很多,作为服务方的银行,必须依据公证书来判定继承人的合法性。对大多数遗产继承者来说,完成公证只是有点繁琐,但总比事后产生问题强,而公证也是对存款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