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法院高消费限制禁令的,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举报电话或者邮箱,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的举报,并进行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