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来给你介绍提请批准逮捕书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提请批准逮捕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文书名称”组成。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如“×公予字(年度)第×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简历、过渡语在叙述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时,按顺序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职业、民族、文化程度、住址等。简历的叙述要另起一行。从其8岁以后开始写起,简要写明何年何月在何处上学和工作,何年何月何日被拘留。如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前科,应写清何时何因受过何处罚;如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应写清拘留的时间,关押的地点;如系共同犯罪,一案须同时逮捕几个犯罪嫌疑人,可合并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犯罪地位顺序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在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叙述完毕之后,另起一行写上“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一句话,作为过渡语领起正文。
(二)正文这部分是文书的重点,主要包括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两方面内容。犯罪事实是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写作时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写明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及危害后果七个要素,将案情的全部过程层次清楚、有条不紊地叙述出来,特别注意要把关键情节交待清楚。特别要注意根据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写清有证据证明的、够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事实,不要写一般违法事实,也不要写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具体写法上,如果是一人一罪或一人多次犯同一罪,即可按犯罪时间顺序叙述;如果是一人犯多种罪行,则应按罪行轻重从重到轻分类叙述。如果是共同犯罪案件,应以主犯的犯罪地位为核心,同时将从犯的罪责也反映出来。既要写清共同犯罪的事实,又要写清各自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及应负的罪责;如果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共同犯罪外,还有其他罪行,也应另叙于后,如果其主要罪行不属于共同犯罪,则应另案处理。如果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应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予以说明。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叙述清楚之后,就要说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事实。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行为的情节恶劣程度,如不逮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事实。 法律依据部分应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援引刑法有关条文,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什么罪,而后再引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或第69条的规定,提出提请批准逮捕的请求。
(三)尾部包括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署名、用印和附项等内容。附项内容应在文书尾部左下角注出。主要有:
1.犯罪嫌疑人现被羁押于何处;
2.本案卷宗材料有几册;
3.证据材料或物品有几页(几件);注明要随提请批准逮捕书一起移送检察院审查。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承办单位保存一份,其他两份连同卷宗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其中一份由检察院收存,一份连同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以及案卷、证据材料退回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归入侦查卷(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