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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续订合同,不等于劳动合同终止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在精减人员和规范下岗职工时,按照中发《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只限于不与职工续订合同,而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其它手续,也不通知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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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要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当前国家对合同到期后不得终止或延期终止合同有明确规定,如因工负伤的部分职工和在三期内的女职工,以及患病在医疗期内的职工,均有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而有的企业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考虑这些规定,凡合同到期的一律终止,如有不少工伤和休产假的职工被终止劳动合同,由此也引发了不少劳动争议,而且有的矛盾相当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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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终止不应一刀切一些企业为了精减人员,对劳动合同到期的职工,不分老弱,实行一刀切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