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海外公司成立两年以上,并提供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即办理认证)。
2.提供海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或认证。
3.提供国内代表处负责人相关信息,租赁合同等资料。关于办事处,一般有两种理解:
①指政府处理事务的一个部门或行政单位,前者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联合国欧洲办事处等,后者如中国各地的街道办事处等。
②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驻京办事处,国泰航空上海办事处等。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以上就是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的相关内容,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