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户籍是陕西,学籍是湖南,符合规定条件是可以在湖南省异地高考的。
二、相关依据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第四条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
1)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
2)高考报名时,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
(二)在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