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种情况要看你们在借债期限上有无详细约定。打欠条的同事已经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而你在欠条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使得欠条正式生效。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对方的这种行为并未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很多细节值得注意。其
一,为还款实效。如果对方在约定还款截止日期之前,将车辆开走或暂扣,将违反合作契约,属于违法行为。其
二,对方在开走车辆前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如果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在你方为同一情况下私自将车辆开走,则可视为盗窃,你方可向公安机关进行车辆丢失报案,请求协助查找车辆,对方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钱不多,凑一凑还给对方,据个人分析,车辆价值一定高于欠款数量。所以对方才会迫不及待将车辆开走。可以适当就此事对当地律师进行咨询。看对方是否涉及了借贷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