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户口,一般要符合当地的迁入条件,如果你符合当地的入户条件,可以到迁入地派出所开接受证,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包括研究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 政策依据: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八十九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包括研究生,下同),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跨年度的,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出手续。 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注销户口;不属于现役军人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被宗教院校录取的新生,一般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第九十条大中专院校申报新生迁入登记时,应当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国家或者本省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