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该套房子为他们婚姻期间所得那么应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妻子死亡后,属于妻子的那一半有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对于其再婚妻子来说,该份财产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其丈夫去世后,她有权力作为妻子继承其丈夫遗产。具体分割情况视继承人人数而定。《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