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有效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五条规定,签字、盖章、按手印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合同的订立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
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