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破坏人家东西对方不肯私了,应当向公安局报案或者直接到。如果故意毁坏财物,超过价值5000元以上就涉嫌犯罪,报案后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如果不够5000元就属于民事案件,可以向,只要符合条件就就可以受理。《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