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关负责人发生更换是很常有的事,公司人员(特别是负责人)离职时,理应做好公司的交接工作,但是实践中有时难免发生公司负责人离职时拒绝交还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情形,面临这种情形,公司应该怎么合理处理呢
对此,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其他公司负责人因为被罢免或者其他原因离职,拒不交出公章、营业执照的行为实际上不仅违背了公司章程,也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董事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的规定。此时,公司股东会、监事(会)可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措施。对于确实难于解决拒不交还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提讼要求占有人归还拿走的公章、营业执照等。此外,公司亦可通过决议向工商部门申报并在媒体上挂失,通过重新刻公章、申领营业执照等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