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三类人员必须签订服务期协议:
一是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多于用常规手段和资金招聘的人员
二是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例如飞行人员
三是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如提供住房、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劳动合同法》对可以约定服务期的培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中所指的培训是专业技术培训,一般包括对员工实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例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又如,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等等。
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因某个项目或者某种技术革新,给员工提供费用较大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是采取非脱产方式的专业技术培训。但这种情况仍然不影响员工服务期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