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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转让费的区别是什么,缴纳给谁?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0-11-30 湖南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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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具体范围:    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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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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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1、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从国家手里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很显然,此时的土地出让就是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承担,也就是这里的开发商。2、在二手房交易中,作为购房者此时也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也就是这里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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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平台如何运作
[律师回复] 解析:
1.传统债权人让渡模式:
在这类模型中,首先,债权人依据其与债务人签署的商品或服务采购协议进而获取到一份债权;
随后,由于某些特定的资金需求,债权人会选择将这一债权整体或者局部地让渡至在线贷款平台上的众多投资者手中。
在此过程中,原始债权并非通过在线贷款平台产生,平台仅仅作为债权让渡的信息传递渠道发挥着媒介的作用。
2.投资人转化模式:
投资人债权转化模式则是指在线贷款平台的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债权项目,有偿转售给平台中的其他投资者以便实现债权价值的套现。
具体操作时,原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会在自己的债权到期前再次通过该平台将相应债权出售给其他投资者,从而脱离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
与此同时,接受这些转售债权的投资者将加入到新的借贷债权债务关系中,扮演出借方的角色,继续承担相关义务并享有相应权益。
在此类模式下,原始债权以及债权的转让均通过在线贷款平台完成,平台在其中充当着信息传递的中介角色。
3.专业放贷人模式:
在传统债权人让渡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引入了一个名为“专业放贷人”的新角色。
专业放贷人通常由在线贷款平台或与其合作的机构所熟知且能够实际掌控的某位或几位自然人担任,甚至可能包括与平台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例如平台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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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缴纳?
1、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从国家手里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很显然,此时的土地出让就是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承担,也就是这里的开发商。2、在二手房交易中,作为购房者此时也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也就是这里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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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商标和logo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商标与Logo之间存在以下几点差异性:
1、
首先,商标属于一个严谨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术语,其受到商标法的严密保护,在经过严格的注册程序后,相关权利方即可拥有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相反地,Logo则更为广泛,通常用于表示品牌概念,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待。
2、
其次,尽管对于众多企业而言,Logo的数量往往仅限于几个有限的设计,然而商标却允许它们选择并注册多个不同种类的商标。
3、再者,商标的核心功能在于将特定商品与其所属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发挥着显著的标识作用;
而Logo所代表的则是整个企业的综合形象。
然而,商标与Logo之间的关系同样十分紧密,许多企业会选择将Logo注册为一系列商标中的一部分。
实践经验表明,将Logo视为一个独立的商标进行注册,并利用商标法进行保护,无疑是最为便捷、高效以及强有力的维护企业商业声誉的手段。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一家企业的Logo与商标完全可以保持一致,这也是为何人们常将Logo与商标混淆视听的原因所在。
实际上,Logo在外延方面相较于商标更加宽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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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土地出让金谁来缴纳?
一般是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进行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之后所需要支付的金额,土地出让金有实际成交价的,那么就会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遇到拆迁补偿土地出让金谁来缴纳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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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谁有资格提前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时,必须具备明确的被申请人、明确的复议请求以及充分的理由陈述;
其次,申请人须为声称特定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具有法律地位的实体组织;
再次,申请的行政复议事项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所规范的范畴以内,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宜应由本行政机构有权处理;
最后,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递交申请的时间应在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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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欧但是警察只让我赔钱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达到轻微伤害程度的情况下,按照民事赔偿程序,通常需要通过以下步骤来妥善处理:
首先,会尝试通过协商方式或交由公安机关介入调解以寻求问题的解决途径。
若经努力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共识,可考虑发起诉讼,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各项开支。
在我国的人体损害评估标准中,将损伤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三个级别。
若受害者所受的损伤尚未达到轻微伤的程度,便可视作此事件的情节较为轻微,不至于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若此类事件确实给某一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警方有责任组织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一旦协议达成,如若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始终未能履行协议规定,另一方可依据协议内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被打之后的应对措施,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在案发现场附近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当地的民警将会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全力配合警方完成相关问询笔录;
3.寻找人证:
即现场目击者,他们能够提供有关打人过程的重要信息;
4.获取物证:
对受伤部位进行详细检查,或调取监控录像作为辅助证据;
5.在具备上述证据的基础上,派出所通常会通知双方先行进行调解,共同商定赔偿事宜;
6.若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接受调解条件,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双方只需积极应诉即可,最终的赔偿金额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入室盗窃2000元归谁管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超市偷窃行为的法律惩戒措施,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针对盗窃超市物品价值较低的情况,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制裁,通常情况下,此类犯罪会被判处五个工作日至十个工作日的拘留,并且可同时施加不超过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
其次,若盗窃数额较大或存在诸如多次盗窃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构成盗窃罪,此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客体要件,盗窃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第二,客观要件,盗窃罪在实际操作中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
第三,主体要件,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
最后,主观要件,盗窃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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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税谁来缴纳?
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税一般有受让方来承担。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处理的,而这个过程中涉及到费用是需要土地的受让方来进行承担和缴纳的,纳税人就是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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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不按要求施工产生中毒责任在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劳动者因违规操作而引发事故并导致自身遭受伤害的情况下,若该伤害被判定为工伤范畴,那么劳动者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取全面的工伤福利待遇。
然而,劳动者因违反安全操作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问题,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但具体的赔偿比例需视情况而定:
1.对于劳动者故意行为所致的损失,应由劳动者全额承担;
例如因情感困扰或情绪低落而故意毁损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如存在严重过失,则应承担约50%的损失;
即那些本可避免的失误,如因违规操作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酒后上岗导致损失等,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承担约一半的损失;
3.对于劳动者一般过失或在正常工作中未表现出主观故意或严重过失的情况,所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不论数额大小,都不应由劳动者承担。
例如,不应让无保管职责的销售人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
用人单位不得将经营风险转嫁至劳动者身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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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房改房交易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改房而言,其所占用的土地通常是以划拨的方式获取而来,因此在购买此类房屋时,必须确保拥有完全的产权方能进行交易。
然而,为了能够获得完整的产权,购买者需要补缴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关于这部分费用的具体金额计算方法为:
按照成交时的市场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一进行缴纳,即:
当年的建造成本价格乘以建筑面积再乘以百分之一来得出。
更为详细地说,所谓的“当年的建造成本价格”,主要是指该房产首次进入市场实际销售的那一年,政府发布的房改房的建造成本价格。
当房改房在经过上市出售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便与普通商品房的产权无异。
至于土地出让金,它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也就是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或者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又或者是原本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投资等行为,按照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1.定义层面的差异性分析:
在法律意义上,“按份责任”通常指的是责任人按照预先约定的比例共同分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与此相对照的是,所谓的“连带责任”则意味着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任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或超过其应负担比例的法律责任。
2.责任比例方面的差异性分析:
在“按份责任”的情况下,责任人需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在“连带责任”的语境中,赔偿权利人则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全部或超过其应负担比例的法律责任。
3.承担者身份方面的差异性分析:
在“按份责任”的框架下,每个责任人仅需根据自身所占有的份额向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
然而,在“连带责任”的情境中,每位责任人均须承担清偿全部债务的法律责任,且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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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需缴纳税费有哪些,怎么缴纳土地出让税费
土地出让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2、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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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若干限制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关于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欲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时,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其他合法途径进行。
其次,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存在差异。
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需采用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转让,且在转让完成之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所等信息载入股东名册。
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只需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再者,关于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向公司报告他们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且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此外,上述人员在离职后的半年时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有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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