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生二胎不享受产假和福利待遇。停薪留职是指由用人单位和特定的劳动者订立协议,劳动者在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该协议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是体制改革大潮的产物,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按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规定,劳动者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此,不享有产假工资。停薪留职与《劳动法》相悖,为现代劳动制度所不取。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三、“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