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由于开除职工的问题更多属于人事部门内部管理而非法律的范畴,因此,我掌握的情况可能不是很完整。因此仅根据本人了解的情况对您的问题进行解答。据我所知,以职工吸毒被戒毒所强制戒毒为理由开除职工并无直接法律或政策规定。在发放工资时,被强制戒毒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戒毒期间按照本人原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其工资中活的部分(即津贴)。要开除该职工,其实可有两个办法:一是通过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调整工作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可辞退;二是向主管部门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则一切。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找到直接依据有点难,希望能对您有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