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申请人工作、收入。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
1、住房等相关情况、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3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合格的进行公示、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5,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