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办理平台还在建设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建议提交纸质材料到企业所属的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厦门市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技能补贴:
(一)依法参加厦门市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办理异地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异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计入累计缴纳时间。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本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证书。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2017年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的,申请补贴的期限统一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申领提升职业技能补贴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厦门市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