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提出保全复议或者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查封。同时必须将购买车辆的协议书、付款凭证向提交,最好再找当时知情人写个证明,将车辆买卖过程详细写出来一同交给,要让相信车辆买卖确实存在,就可能会解除查封。《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