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初审(受理)
2、复审
3、变更办理
(1) 经审贷小组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2) 管理中心整理变更资料(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通知单》),并告知申请人审批意见;
(3) 担保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承办银行办理担保变更手续;
(4) 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承办银行将结果通知管理中心。扩展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a Acca d a)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