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户口本变更,条件齐全的,当场就应该办理。以山西省为例。 《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最新修订)》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公民或者单位申报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办理:
(一)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且按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但按规定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
(三)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处理意见或者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以下情形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当场办理:
(一)出生登记申报(无《出生医学证明》及在国(境)外出生的除外);
(二)立户申报;
(三)注销户口申报;
(四)户口市、县内迁移;
(五)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入、迁出和毕业后户口迁入、迁出;
(六)除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以外的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
(七)居民户口簿签发、换发、补发;
(八)户口迁移证签发、换发、补发;
(九)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在安置地或回原籍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