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不当行为并不一定会直接影响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司法机关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意愿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在幼儿阶段,法院往往更倾向于选择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优成长环境的一方。而在双方条件相近的情况下,法院则会进行综合考量,然后作出裁决。此外,即使一方没有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他/她仍然需要承担抚养费,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总之,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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