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没有登记,应当按照留置权优先,然后是质押权,最后是未登记的抵押权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留置是法定担保,质押是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优于约定担保。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了留置权、抵押权、质权并存时,实现权利的先后顺序:“统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统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又因为质押的公示方法是交付,有一定的公信力,而未登记的抵押权无任何公示方法,即无任何公信力,故质权的效力优先于未登记抵押权的效力回答::32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