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一、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二、因此,10岁以下的签字无效(但受赠于的除外),10-16岁的,所签字的内容要符合其认知及处置能力,否则无效,18岁以上的签字,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