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预告登记的对象是物权还是债权,权利性质发生

帮助5人 4w浏览 匿名 2020-12-03 浙江舟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是典型的债权物权化,是对债权的确认,可以对抗物权。预告登记后,出卖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得再次出售,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物权与债权的联系和区别:
    (一)两者的联系:
    1、物权、债权都是一种民事权利,基本的财产形式,反映经济生活中的财产关系。当中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
    2、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财产权的静止状态体现为物权,在运动状态中又表现为债权,物权和债权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
    3、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的范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一般不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二)两者的区别:
    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
    2、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3、第三,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所谓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其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
    4、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亦以占有为权利象征,而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亦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公示常常伴随着物权的存在。而债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它并不具有公示性,设立债权亦不需要公示。因此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设立某项物权,如未公示,可能仅产生债权而不产生物权。物权的设立采取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然而债权,尤其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共道德,则可以根据其意思设定债权,同时又可以依法自己决定债的内容和具体形式。
    5、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
    全文
    10 2020-12-0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南京尾号1366,1分钟前咨询问题
苏州尾号2007,1分钟前咨询问题
无锡尾号6266,2分钟前咨询问题
常州尾号1270,3分钟前咨询问题
南通尾号8733,1分钟前咨询问题
镇江尾号8475,1分钟前咨询问题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预告登记的对象是物权还是债权,权利性质发生
一键咨询
  • 147****0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4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7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1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4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2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81****517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105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513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性质一样吗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是一回事,刑法当中又将犯罪预备称之为预备犯,所以两者没有任何的区别。对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应该是犯罪嫌疑人为了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现在已经开始了前期的准备活动,但一般只要没有真正实施犯罪,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婚姻登记的性质是什么
1、婚姻登记是对事实行为的登记。2、婚姻登记是以登记为绝对权生效的要件。3、婚姻登记本身是具体行政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破产债权性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破产债权性质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入职登记居民户口性质咋填
户口性质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在我国,户口的性质无非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过,就现在的政策来讲,不管户口的性质是怎样的,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而且,农业户口可以依法转成非农业户口。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2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转让的性质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权转让的性质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