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调解过程中可以调解吗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0-12-03 广东揭阳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叫停。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关键的一环,重整计划的内容直接关系到重整计划能否成功,因此,由谁来制定重整计划尤为重要。我国采取的是由重整人制定重整计划的立法体系。
    (一)制备人
    我国实行选择制,重整期间的营业要么由管理人管理,要么由债务人管理,故重整计划由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备。
    (二)制备的期限
    重整计划制备期限有法定主义和酌定主义两种立法例。英国、等则采用法定主义,英国要求在颁发重整令后3个月内提交,要求裁定进入重整程序起120日内提交。
    我国也采用法定主义。一般情形下,管理人和债务人制备重整计划的期限为6个月,自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算。该期限届满,未能完成该计划,具有正当理由的,经债务人或管理人申请,可裁定延长3个月,即最长为9个月。
    (三)重整计划的内容
    1、必要记载事项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2)债权分类
    (3)债权调整方案
    (4)债权的受偿方案
    (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除第(7)项兜底性条款外,这些事项大多属于概括性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空间很大。
    2、重整企业的经营方案
    我国仅对此提出概括性要求,至于重整企业是否合并或分立以及如何筹资等,均留待当事人意思自治。
    3、债权类型
    我国债权类型实行法定主义。四类,但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债务人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这就意味着,当事人不得变更债权的类型及其顺序。
    4、债权调整方法
    我国将债权调整方法留给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是,该计划不得减免债务人企业所欠非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该费用的债权人也不参加该计划的表决。
    全文
    13 2020-12-0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1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调解过程中可以调解吗
一键咨询
  • 潮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4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7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5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77****623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342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20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调解过程中敲诈勒索的认定
私下的调解或经济补偿,只要受害方要求合理,即使被对方恶意的举报,也不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如果受害方抓住对方某个弱点要挟对方,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才可能认定为敲诈勒索,也确实就是敲诈勒索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一般来说,可以先与老板进行协商,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赔偿,则进行调解、申请仲裁之类的,遵守先沟通再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的原则。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自诉案件法庭调查过程中可以撤诉吗
自诉案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自诉人是可以撤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院正式宣判前,自诉人可以自行撤回起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法律性质不同,相对来讲造成的社会影响不是特别恶劣,如果自诉人撤诉,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物业纠纷调解过程有哪些
物业纠纷调解过程有双方当事人同意并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申请调解,然后有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受理,并且受理的十五天内对有关的纠纷进行调解,并且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如果调解不成的话,有关当事人可以进行提请诉讼。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预售合同更改名字需要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房屋买卖协议更改姓名的具体操作规程,因具体情况而异,故需根据不同的情形选择合适的流程进行处理:
1、在预售登记之前:
在此阶段,若购房者希望对购买方的姓名进行变更或者增设购买方,那么相较于后续阶段而言,此时的手续会显得较为简便易行。
2、在预售登记之后:
倘若新增购买方与购房者之间存在直接的亲属关系,则可以在预售合同上进行姓名的更改,但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对于其他非亲属关系的情况,应当按照预售转让的程序进行处理,即由原先的购买方提出申请,撤销原有的合同备案,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备案的具体流程是
[律师回复] 解析:
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手续如下:
首先,双方通过互联网在线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事宜,开发商需在签订后的第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房产管理局提出登记备案的申请;
经过有关部门严谨且仔细地审核之后,若符合规定则会核发备案编号,然后运用打印机将审核通过的合同文本输出出来,买卖双方需要在上面签字并加盖公章,各自持有相应数量的合同副本;
最后,当所有合同条款均已签署完毕,并且经过房产管理局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会返还备案编号,至此,备案工作宣告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2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于法院调解过程公开吗?
对于法院调解过程是否会公开就要看实际的情况,这个是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公开与不公开都是属于合法的;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就要遵守法律所规定的原则来进行公平处理。
10w+浏览
非诉讼类
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做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解析:
1.申请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提起诉讼之前,由相关利害关系方在起诉地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一旦法院收到申请并且做出裁定准许进行保全的决定,申请人应在接下来的15天内不能提出撤销该保全裁定的请求。
而对于诉讼财产保全,既可以在起诉的同时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之后再行提出申请。
2.保证金要求。
为确保诉前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若申请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保证金,则其申请将被驳回。
3.裁定程序。
当申请人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时,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48小时之内做出裁定。
一旦裁定做出,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此裁定有异议的,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在此期间,裁定的执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4.解除程序。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会持续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为止。
若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况,法院应当及时做出裁定予以解除。
例如,若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已经发生改变,不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或者被申请人已提供相应的担保;
又或者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没有提起诉讼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特许经营和加盟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特许加盟合同签署流程包括:
首先,用人单位应向当事人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在仔细阅读并无异议之后,即可视为两方已通过公平、合理的协商达成共识,然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合同盖章,同时,当事人也需在相应位置签下个人姓名;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详细说明与其工作岗位及劳动条件相关的所有事宜,同时,还必须将涉及到劳动者自身利益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公开公示。
具体来说,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特许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第二,合同中所涉及的金额问题,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第三,特许经营过程中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四,关于合同转让和终止的相关规定;
第五,关于可能出现的纠纷及其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需要特别留意的事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