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公积金是可以转移的。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