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六人社[2011]128号文件规定:本市行政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7%,职工个人缴费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缴;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用人单位的律图网缴费工资总额为本单位职工(含内部退养等非正式批准退休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律图网费由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变更、按月缴费,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欠缴、拖欠。工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和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