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管理组织,实践中存在村委会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代表村集体收取征收补偿款的情况,如果你情况符合可以向村委会了解情况看征收方是否已经将拆迁补偿款支付到位,如果支付至村委会,则可与村委会沟通,获得自己的拆迁款。如果还未支付至村委会,那么你可以关注发布的征收文件并根据征收拆迁进度完成征地补偿登记等工作,待征收补偿款到位后再由村委会支付给你。
2、拆迁办只是具体实施拆迁工作的主体,不是负责征收拆迁工作的行政主体,因此,不建议您找拆迁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方是县政府,它授权县国土局等部门实施具体征收拆迁工作,因此,你可以查询当地的征地公告,确定具体实施征收工作、发放征收款的单位。希望上述解答有助于维护您征地拆迁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