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上海对房屋买卖中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房屋中介可以在指导价上限以下(含指导价),上海房屋买卖中介费规定按照服务项目实行菜单式收费,基本服务项目收费保准如下:
一、权籍调查
1、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
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登记成交价的1%
二、使用状况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
2、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三、行情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2、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
四、双方协调
1、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2、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
3、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五、办理产权过户
1、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2、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和结算手续等。200元
3、代办贷款,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400元
4、单独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