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生活中粗心大意的人不少,在保存合同原件这类重要文件的时候也不上心,结果导致合同原件丢失,在有需要用到合同原件的时候却拿不出来,这可能导致一系列的麻烦出现,并给自己的维权之路带来许多麻烦。
拿前几天接到的王先生的咨询电话来说,王先生前不久与A汽车贸易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先生购买该公司的汽车一辆,但是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因粗心大意将合同原件丢失,并不断询问我该怎么办。
事实上,对于合同原件丢失这个问题,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但如果没有履行,最好再补充签订合同。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这里要温馨的提醒各位,合同原件在很多时候是后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解决争议的凭证,合同原件的丢失可能导致相关主体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谨慎保存合同原件是至关重要的。
《合同法》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