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可不可以将剩余未实缴的部分转让给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涉及个税吗?
[律师回复] 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实缴400万,剩余未实缴的部分是可以转让给公司以外的自然人的。是否涉及个税视情况而定,以下是具体分析:?转让价格为0元:在公司成立初期、全部未实缴出资或公司未实现盈利等合理情况下,0对价转让未实缴部分股权,一般不涉及个税;但在公司盈利有留存未分配利润等情况下,0元转让未实缴出资部分的股权,存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风险,从而被重新按照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非0元:如果有明确的转让价格,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股权原值一般按照转让方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若转让价格与按实缴或认缴比例分摊的净资产份额相比不存在明显偏低等情形,按转让价格计算收入;若存在明显偏低等情形,税务机关可能会按净资产法等进行核定后确认收入来计算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