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薪是一种奖励员工的形式,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还有的企业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农历年底,公司将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奖金,奖金按比例计算,发给当年加入公司并于12月31日前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出勤率不良、表现不好或者有违纪行为的员工不能获得此奖金。年底双薪单独计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从现在起,个人取得的“双薪”,将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第12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将在扣除3500元起征点的费用后,对剩余部分按相应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第 13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将不扣除800元起征点费用,而是对其全额按相应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第12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3500 元,那么就可以将其第12个月和第13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加起来,再减去3500元后,对余额按相应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例如,每个月的工资为4000元。这4000元作为一个月扣缴个人所得税,由于其“五险一金”已经在12月份工资中扣除,所以不能在第13个月的工资中扣除任何费用,必须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0%-105=295元,而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是:(4000-3500)×3%-0=15,所以12月份总计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295+15=315元。这个就是年终双薪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