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②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侦查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5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再审查起诉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共5个月。一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二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共3个月)③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④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具体是指:犯罪后主动自首;认罪悔罪;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取保后没有毁灭证据的可能;同案犯已经全部落网,取保后没有串供的可能;已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取保后没有报复的可能。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①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②犯罪后逃逸的;③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④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⑤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以下情况不需要申请,就可以取保候审:①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嫌疑,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②检察院认为有罪,法院做出无罪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