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因甲方在年月日在驾驶号车时发生交通肇事造成行人死亡,现甲方与乙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乙方是法律规定的赔偿权利人,有权签订本协议,除乙方外,其他赔偿权利人委托乙方与甲方协商赔偿事宜,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发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赔偿权利人承担。
二、甲方自愿给付全部赔偿权利人赔偿款万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签字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的赔偿款包括按照法律规定的全部赔偿项目,具体每项数额不再单独列举。
三、乙方收到赔偿款后在赔偿权利人之间如何分配,与甲方无关。如因赔偿权利人因分配赔偿款发生诉讼,不得将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列为诉讼当事人。
四、乙方收到赔偿款后,代表全部赔偿权利人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应向公安机关出具谅解书,请求对甲方从轻处罚。
五、本协议签订后,赔偿权利人放弃再向甲方及其他任何人要求其他任何赔偿的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赔偿权利人不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审理时,如需要,应向人民法院出具请求从轻判决的申请书。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安机关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