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应赔偿的项目包括:
第
一,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
第
二,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第
三,地上物的损失(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第
四,搬迁费用。
第
五,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第
六,无形资产的损失。
第
七,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发生的职员的安置费用。
第
八,生产成品、半成品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的费用。
第
九,停产、停业期间发生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资金。
第
十,生产、经营证照的重新办理或者变更的费用。
第十
一,为特定经营环境而设定的牌匾及其他装饰物的报废损坏的费用。
第十
二,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而发生的房租损失及违约赔偿金或者安置房屋承租人的费用。
第十
三,合理化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