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委托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 乙厂 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xx区xx路227号 法定代表人:汪直 职务:乙厂副厂长
委托代理人:胡风 江西省南昌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甲贸易公司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张宇 职务:甲公司总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支付拖欠货款50000万元。
2、请求被告支付欠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共计8000元。
3、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0年1月20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购买1000台电风扇的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原告应于同年6月底以前交货,原告因故至8月底才电报通知被告准备发货。被告接到原告的电报通知后未作答复就接收了货物并发往门市部销售。后因销售旺季已过导致电风扇滞销,被告遂以原告逾期交货未经公司同意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被告在收到原告发出的交货通知后没有及时明确回复原告,并对原告发来的货物进行了签收。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
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明确表示出对原告之前违反合同规定的延期交货行为的追认并放弃了解除合同的权利。故被告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的要求是不合法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和利息,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情况下,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乙厂和甲贸易公司电风扇购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此致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诉讼人:乙厂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