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是30年,马上要到期了,村委会是没有权利收回土地《物权法》126条第2款:“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此款规定了承包人的续包权,只要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就应该满足其要求。
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是法律规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私自变更承包合同或者撤销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