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该规定虽然是1993年的,但是至今仍然有效。而且在现实司法判例当中,2周岁以下,特别是哺乳期的婴儿都是倾向于判给女方的,所以如果你起诉离婚的话,赢得宝宝的抚养权的机会是比较大的。
关于财产问题,虽然房子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但是在拆迁后所获得的房子或是和拆迁有关的财产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几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半的所有权,起诉的时候可以要求平均分配。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你赢得了宝宝的抚养权,那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且宝宝后来因为上学、医疗等原因出现的各项费用虽然在离婚案件当中不一定涉及,但是宝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前诉讼,要求对方支付上述费用,由于你是法定代理人,所以你可以代为行使该起诉的权利。
最后,我建议你如果能够维持这段婚姻的话不要选择分开,毕竟一个完整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才是最重要的,离婚只能是最后的最迫不得已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