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申请廉租房条件再一次放宽,租金补贴标准也有提高。新的廉租房政策已于日前正式实施。持有《无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市总工会颁发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困难家庭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6平方米的都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据悉,此次调整扩大了申请范围,将原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10平方米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16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相比原来的使用面积,大约提高了二三平方米。这一标准符合省里苏南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起点不低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规定,将使廉租住房保障面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策的温暖。
此外,这次调整还根据目前市场情况提高了租金补贴标准。对无房且符合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一人户家庭从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二人户家庭从每月320元提高到每月400元,三人户家庭从每月420元提高到每月500元,四人及以上家庭从原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650元。对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6平米以下的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按差额面积发放租金补贴。
据了解,无锡市自1999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政策以来,已先后4次放宽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通过租金减免、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等措施,全市有数千户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目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的共有1600多户。市房管局人士表示,廉租住房不是终身制,而是实行动态管理。一旦享受廉租房的家庭因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发生变化,被民政部门终止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被市总工会取消特困职工优惠证,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将立即终止其廉租住房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