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要签订,只要合同的一方不同意,任何人都不得毁约,都得按合同执行。
拒不执行合同约定的,就是不履行合同的,对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合同。镇政府当然也不能例外,也必须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
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