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社保再和用人单位结算:
1,工伤不需要当事人来处理何时到款的问题;
2,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给付;
3,用人单位逾期不给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解决。
二,劳动仲裁:
1,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
3,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