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请教:卖私彩是否构成赌博罪(注意,卖私彩的人并非,只是帮卖私彩)证据:一本私彩票,现金1000多元,几个买彩票的人,计算器,验钞机。在海南,有的女孩子以卖私彩为业。每个月可能有500/600左右的工资。以前每次被抓住,也只是治安处罚,拘留15天以下,外加罚款。最近听说有个女孩子因为卖私彩被派出所“刑事拘留”,而且是30天,那么意味着这30天后可能会被批捕,也可能没事。我想跟大家请教一下,这样的情形是否够成赌博罪现有的证据是否充分如果犯罪嫌疑人说自己是,单凭这些证据是否可以批捕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公爵赌博罪(刑法第303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只有"开设赌场"的人,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目前公安部已经确定买私彩为赌博行为,但该女孩属于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因此,我认为不应当按照赌博罪来处理,而是根据《治安管理条例》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