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规定供您参考。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假眼。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辅助器具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报经办机构同意。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安装假肢。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确认需要治疗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发原待遇、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矫形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规定的,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